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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及享受待遇。鉴于您所述情况,不能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新参保;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持有本市江岸、江汉、汉阳、桥口、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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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的宝宝是否是1岁以内的新生儿非武汉市城镇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武汉市城镇的外来人员的新生儿子女(须在武汉市出生并随父母一方居住在武汉市城镇),可参加武汉市居民医保,按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就近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非武汉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武汉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可在武汉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您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就近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如果允许你补缴(还不一定),就得知道这十年间逐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还得知道你按什么档次补缴,否则谁也不知要多少。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可办理正常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流动就业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按以下办法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对于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如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依次向前推至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如各参保地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则在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对于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如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如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依次向前推至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如各参保地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则在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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