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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
1.由公司统一支出的,有合法票据的福利费(例如:探亲路费、食堂购入食品的发票等等),这个是不计入个人工资的。 2.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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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区分办公业务需求、劳动保险性质或福利性质。例如,企业统一生产,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装费用不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设置费收入,应当纳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福利费是否可以合理地按人计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和原则,个人所得税应当缴纳给个人的福利,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但是,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前不扣除职工福利费。也就是说,没有必要计算扣除标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所称工资总额一般为实际工资总额,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养老保险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 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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