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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的违法规定,醉酒驾驶根据《道路交...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相关规定,部分电动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这就意味着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保险、牌证齐全,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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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若违法规定,醉酒驾驶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虽然是电动车但是可以参照以下方式进行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因电动车一般都不会购买交强险,因此一般按照交通警察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直接按照第三项进行赔偿。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若违法规定,醉酒驾驶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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