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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一方虚构债务,法院不会支持,并且另一方可以要求虚构债务的一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2、并不是所有的婚后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家庭...
夫妻一方虚构债务的认定方式: 1、是否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并且载明债权人和债务人; 2、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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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虚构债务的认定方式: 1、是否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并且载明债权人和债务人; 2、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夫妻一方虚构债务的认定方式: 1、是否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并且载明债权人和债务人; 2、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必须查明。实物性财产及依法登记的财产容易查明,而涉及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则容易虚构,无法真正查明。在诉讼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提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经手的债务,要求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予以否认的情况。有一对夫妻在离婚时,丈夫提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向他人借款7万元用于生活需要,至今未还,要求妻子共同归还。案件审理过程中,债权人出庭作证并当庭提供了借条一份。妻子表示对该借款不知情,并且对借条的真实性表示异议。本案中,对借款事实的认定是个关键问题,作为借款事实的证据的借条,极其容易伪造。如果对该借款的真实性不予认定,那么就无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在借条伪造可能性极大的情况下,如果对该借条的证明效力予以确认,则缺乏了法律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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