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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该公司支付所欠货款。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
1、欠货款属于合同关系,承担的是民事违约责任,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介入,所以一般不应判刑的。 2、但被抓也就是被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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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一般把谁因为什么原因欠你多少货款写清楚,并让他签字或盖章就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为便于以后索要甚至诉讼,建议你写清楚下列事项: 1、写清楚欠条的形成的事实和原因。 2、如果是公司欠你的货款,写清楚公司(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并让单位签章和写欠条的人签字,并且一定要确认给你打欠条的人是公司的授权代理人,并索要授权委托书,上面要有单位的印章,否则到时单位不认非常麻烦;如果是个人欠你的钱,写清楚他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签字按手印。 同样的,公司欠个人货款要写欠条这样写的。
要求该公司支付所欠货款。我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但该法第49条同时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也就是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即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这种无权代理是有效的。采购员持公司授权委托书,意味着完全可以相信采购员有权自主决定购买品种、数量乃至出具欠条。
不可以。 1、企业老板个人名义发生的欠款,应当由自己的财产进行偿还。企业大股东用公司财产垫付个人债务的,属于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企业老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还会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 风险提示: 1、企业老板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企业老板从公司账户拿钱,正确的做法是缴纳20%的分红个税后再转到个人账户。 3、作为企业的老板,更应该时刻警惕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挪用资金罪多发生于公司、企业的高管、财务及销售人员,有效预防该罪的发生,必须重视对公司、企业内部人员的教育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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