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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二)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
法院审查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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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债务纠纷法院起诉程序需要根据法院判定,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1、通知被告本人或公司,让被告自愿履行。 2、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少支付一部分债务。 3、将被告本人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4、查询被告本人或公司的财产,如银行卡、房产、车辆、股权等,通过划拨、查封、冻结等强制手段,执行被告的财产。
原告需要向法院申请生效判决或调解。执行案件分配给执行法官后,一般采取以下执行措施:1。通知被告本人或公司,让被告自愿履行。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少付部分债务。3、将被告本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不可信执行人黑名单。查询被告本人或公司的财产,如银行卡、房产、车辆、股权等,通过划拨、查封、冻结等强制手段,执行被告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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