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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过错方离婚的赔偿

2022-07-15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对《民法典》离婚过错方作出认定,其实也是为了在离婚的时候更好的维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此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其实无过错方都是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而即使在离婚的时候没有提出,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综上所述,一旦有虐待家庭成员、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的,都算作婚姻的过错方。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过错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以上也只是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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