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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2、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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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无效婚姻在解除前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被解除婚姻效力后,就视为自始无效。 法律规定的无效的婚姻有: 1、一方重婚的; 2、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 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禁止重婚; 6、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事实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不受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是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未登记结婚而同居的,有非法同居和事实婚姻;这两种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事实婚姻也是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而衍生出来的,存在于大部分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村地区的条件艰苦,各项法规宣传不到位,政府办事人员的态度恶劣无法向广大群众解释清楚,久而久之事实婚姻也就存在大部分的农村地区虽然现在国家也承认这种婚姻方式,但是没有形成完善的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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