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管怎样,拿刀捅死一个城管,很严重,如想减轻罪行,除主动投案,还要死者家属凉解,多花点,否则很可能死刑。...
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但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妨碍公务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阅读案卷, 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 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甲和乙发生了冲突,甲当晚叫了一班社会青年要去打乙,丙(乙的小舅子)知道了此事去问甲(甲和丙是认识的):都是自己单位的事情你干嘛叫一班社会青年来打我姐夫甲当时找不到乙就把气发在丙的身上让那班人打丙.丙在慌乱中跑走了,在路上遇见了一样穿着红衣服的丁,甲的表弟及那帮社会青年误把丁当成了丙,就这样丁的头上被打了三个洞.出于一种责任心丙拿了6500元钱让丁先把医药费给交了. 当时丁报案时派出所就来立案了,丁跟派出所工作人员如实的作了笔录.后来发现甲和丁的姐夫的舅舅有亲戚关系所以就把矛头指向丙,故说丁是丙叫过来和甲打架的,在冲突中被打伤了所以让丙付此医药费. 问:在这种情况(丁确实不是丙叫过来的,而且又是甲雇的那班人打的)下,原先派出所的那份笔录是否可以拿证明丁不是丙叫过来的?丙是否还可以拿回原先垫出去的那6500元?在这件事情中丙是否得承担一些责任? (此案件完全属实)
商标权与作权的冲突遵循在先权利原则。也就是说,两个权利哪一个是先取得的,保护哪一个权利 相反,获得权利可能被视为侵权。 换句话说,如果作权先于商标权,则保护作权;相反,商标权先于作权,则保护商标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5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542人已浏览
5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