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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赠与协议书 赠与方(下称甲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为宅基地的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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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赠与合同,并公证。但由于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是依法审批、依法使用,协议确实无效,实际上谈不上是协议。政府审批宅基地是针对特定的家庭审批的,根据法定程序政府应该实地调查事实,借用或者替他人申请是不可行的,根本不批准。当然违规审批是没有意义的,等来的只能是挨罚。政府以后随时可以重新审批,政府不会轻易相信是批准家庭之外的家庭盖的房子,否则就要依法处理处罚违法占地行为。总而言之,政府只运行依法批准的家庭盖房居住,其他家庭就别想了
赠与给他人遗产是需要在协议中注明清楚的;但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可以继承的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被继承人享有的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承的,只能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其他的地上物,这部分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个人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继承人想继续使用宅基地,那么应当到村集体进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审批合格后,办理新的在基地使用权证书,然后才可以依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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