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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离婚。国家对军婚予以特殊保护,但并不会限制军人的婚姻自由。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一般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
1、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有现役军人违反《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下的前三项行为之一的证据,证明军人一方犯有严重损害夫妻感情、属屡教不改,不可原谅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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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军人离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起诉离婚的,应当满足当事人自愿、征得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等条件; 2、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满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征得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订立离婚协议等。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拿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满三十日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在离婚判决生效以前,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之间还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间的应付忠实义务的规定是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不能与他人同居,在起诉离婚时真正的婚姻关系结束是在法院判决双方正式离婚并且上诉期届满,婚姻关系结束后当事人才能与他人同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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