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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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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2、产假的分类必须享受的休假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
疾病是每个人都会有的,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所以在工作中生病往往会带来很多不便、工作对接、请病假等,所以我通过劳动法对生病的工人给予特殊照顾,但也要求用人单位实施。因此,2018年国家病假规定:根据企业职工生病或非工伤医疗期规定(劳动部[1994]479号),任何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企业应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工伤停止工作时,企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即患病或非工伤职工的病假期。本规定对医疗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和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在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间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长至医疗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满。患有严重疾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贴,严重疾病的增加部分不得低于医疗补贴的50%,绝症的增加部分不得低于医疗补贴的100%。(3)医疗期满后可以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单位单独安排的,劳动评估委员会应当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残疾程度评估标准进行劳动能力评估。被认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者非因工伤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被认定为五至十级的,劳动评估委员会可以按照法定工伤和职业病残疾程度评估标准进行劳动能力评估。被认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手续,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工资。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食品补贴、中产阶级、夜班、高温、低温、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5)劳动者生病或非工伤,经劳动评估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单独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单位工作年限,每年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也应当支付不少于六个月的医疗补贴。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关知识女职工产假待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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