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假释的条件有: 1、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管,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悔改,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二、已执行法律规定的刑期。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对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仍应按原判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假释,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的起始时间,应从羁押之日起计算。 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81条又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本身就是在监狱之外执行,适用假释毫无意义;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因刑期一般最长为六个月,数罪并罚也不超过一年,适用假释意义不大,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仍属死刑,根据不适用假释,只有在减为无期或者有期徒刑才能适用假释,所以,假释只适用于刑期较长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是执行一定刑期的犯罪分子。所谓执行一定刑期,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必须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分必须执行十年以上。犯罪分子只有经过一定刑期的教育改造,才有可能对其悔改表现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正确判断,这是对其做出确有悔改表现并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结论的考察期限,否则不能保持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 三、获假释的罪犯必须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是指入监后一贯表现好、一贯认罪服法、一贯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一贯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文化学习、技术学习,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彻底改变世界观,不会重新犯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0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