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一方不能随意改姓名

2022-10-20
一方不能随意改姓名夫妻离异后,父母一方是否有权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由此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确认父母单方擅自变更子女原名的做法是不当的。这是因为即使夫妻离婚,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姓名权等都是监护权的一种,不经过对方同意,一方没有擅自更改的权利。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