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需要信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反映。信访工作机构对来访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通知市和区、县卫生部门按照《...
信访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听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各级国家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通过信访工作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依法处理重要的信访事项,检查、指导信访工作,及时研究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通过参与国家权力机关的信访工作,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履行代表义务。
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有提出建议、作必要的调查和应急处置等权利。信访工作人员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受法律保护。信访工作人员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受到侵害时,当地公安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信访事项的办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一)属于下级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责任归属机关办理;但对反映重要情况和建议或者紧急问题的越级信访事项,受理机关可以直接办理;(二)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在受理或者在收到有关机关负责人的批办意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转送责任归属机关办理,并告知信访人;(三)涉及几个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由最先接到来信、来电、电子邮件、来访的机关牵头办理;对办理责任有争议的,可以由他们的共同上级机关协调,指定办理或者直接办理;(四)应当对信访事项做出处理的国家机关合并、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机关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7人已浏览
1,614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1,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