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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登记前,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预售登记...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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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则址分容易办理,如采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方式付款,则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可按以下办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二、预售登记后购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实践中,开发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般为1%。同时,如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买受人与原买受人共同购房,则新的单独的买受人应符主体资格条件,如已成年等。
您的问题已收悉,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三方签订的居间合同一般是签订四份的,合同的份数并没有合同的内容重要,这个您可以先放心。但是涉及买家变更首付的问题还要具体分析,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居间协议中对首付的约定是什么?居间人收取的居间费是多少?如果收取过高是违反规定的。买家变更首付的原因是什么?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直接影响到我的判断,现在不能说立马就能给你一个完整准确的意见,因为这一切的建议都要综合考虑之后决定。
如果当时你们已办理过过户登记,则此时房屋所有权已属于对方。对方要求退房且你已答应,属于订立新的买卖合同,但房屋所有权还是属于对方,对方违约你只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不可以强制退房;如果到现在你们还没办理过过户登记,则对方要求退房且你也同意,则原来买卖合同视为已解除,且房屋所有权还是属于自己,你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停止对你房子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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