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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财产权是一种权利,不能分割,只能够转让或者继承,但是根据著作权得到的收益可以进行分割。著作财产权是指通过传播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即...
将著作权财产权独家许可给一家公司使用,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但是权利人自己可以使用的情况是排他许可(独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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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这二者是否都能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呢我们认为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只能限于财产权。原因如下:首先,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世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作品,每一个作品都反映了作者不同的思想和人格,而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宪法保护的,擅自发表他人作品、将他人作品署为己名、擅自修改或者歪曲他人作品的行为会导致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害;其次,如果人身权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会产生大量欺世盗名的作品,高水平作者的署名可能商品化,最终结果是既产生大量低劣的作品,又败坏署名作者的声誉,这种混乱的局面无疑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和社会问题。综上,人身权不宜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著作权转让只能限于著作财产权。在世界各国的著作权立法中,有不少国家都明确规定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如《英国著作权法》第94条规定:“第四章所赋予的权利(精神权利)不得转让。”我国《著作权法》第25条明确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其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但由于已经明确规定了著作权转让的范围仅限于著作财产权,故著作人身权被排除在著作权转让范围之外是不言而喻的。
著作权分割有两种特点; 一、可以分割。如甲乙合作写一本法学著作,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是可以分割使用的作品。 二、不可以分割。如甲乙共同为一首歌谱曲,该歌谱就是不可分割使用的。甲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发表,乙方执意发表,乙方有权发表。著作财产权的转让,须全体共有人同意。 《著作权法》 第13条第2款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9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根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范围是: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综上,一般结婚前赠与女方的嫁妆,其实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女方的嫁妆没有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则作为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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