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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或法院。 1、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 2、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七十八条【逮捕的权限划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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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七十八条【逮捕的权限划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具体分析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发生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 在案件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在法院审理阶段,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必须要有逮捕令和公安机关执行人员的证件才能实施逮捕。在任何时候都不可以用刑,这与是否逮捕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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