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意外怀孩子,男方不愿要,但是女方要想要,还想告男方蹂躏罪,可否成立

2022-07-06
如果女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是蹂躏犯罪。蹂躏罪,是指违背妇女意识,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与妇女发生性交的做法,或者有意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做法。蹂躏(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伤害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进行性做法的一种做法。涉嫌蹂躏罪的,能够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蹂躏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蹂躏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以蹂躏论,从重处罚。蹂躏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蹂躏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蹂躏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蹂躏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招致被害人重伤、丧命或者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