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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收到的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责任告知书上面的时间、内容,提交答辩状,举证,应诉。按照程序走就可以。...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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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第89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视同生效法律文书,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那么,从你陈述的情况看,法院业已出具调解书,而且该调解书业已经过你签名,也就是说,你同意了调解方案,而相关调解方案业经法院制作调解书,已经生效。 详言之,如果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双方当事人又一致同意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则当事人未收到调解书也不能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 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对于已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是没有“反悔权”的。 当然,如果你认为这个债务应由公司承担,而你只是代替公司出面协调,你错误地签署了调解书,因此导致你对商家承担责任,你可以向公司追偿。 而想要直接起诉调解书无效,恐怕难以得到支持。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只有经过申请司法确认程序,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能产生强制执行的效力。未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或者超过30天申请期限没有申请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只能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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