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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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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是法定继承人,你不是。所以你母亲在世的话,你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你对你姥爷抚养较多的话,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姥爷去世外孙不享有继承权。 继承权可以因遗嘱获得,也可以因法定继承获得。但是遗嘱继承或者法定顺序继承仅包括以下继承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外孙并不属于以上范围,因此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外孙可以通过姥爷生前所立遗赠而获得遗产。
你姥爷去世之后,你并未特别描述的情形下,要过户到你名下的房产应当认定为你姥姥和姥爷的共同财产。所以法定继承程序之中,应当办理的是你姥爷那一部分的继承。在你姥爷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去世之后其个人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妈妈(独生女,无其他子女)、你姥姥、你姥爷的父母(虽然可能性极低,但是我必须列出,如果尚在世他们也有继承权,如果已经离世需要他们的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证明)对你姥爷的遗产进行分割。在所有遗产继承人对于遗产的分割不存在争议的情形下,可以携带相关手续,到公证机关对遗产的处置进行公证即可。携带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各遗产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无其他继承人的证明,你姥爷父母的死亡证明或者户口注销证明(可以到你姥爷父母当年注销户口的公安机关开具)到公证处,当着公证员的面,声明将你姥爷的遗产全部赠与给你,因为你无权继承你姥爷遗产,但是,你姥爷遗产的所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同意将你姥爷的遗产赠与给你那么是没有问题的。这样在完成对你姥爷遗产的分割之后,该房屋所有权就应当是你和你姥姥所共有随后,再到房地产住宅局办理去名,将你姥姥的名字从房产证中去除这样该房产就变成你单独所有了如果开具你姥爷父母的死亡证明很困难,可以尝试请求当地街道或者民政部门出具,在这种情形下对方应该会帮忙的因为公证处是一个比较较真的机关所以我就告诉你各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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