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规定怀孕和哺乳期间是不能辞退女员工的,请病假只要医生给开假条,是可以请到您生孩子的,但问题是您生完以后还想不想在这里做,如果想继续做,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怀孕前期可以请安胎假,相当于病假,会根据请病假的规定相对应扣除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各省市在此基础上也规定了额外享有的产假期间,广东省为60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34人已浏览
937人已浏览
1,158人已浏览
14,6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