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后一方私自带走孩子时,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有抚养权一方因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而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
1、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将孩子带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活中,男女双方离婚后,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或者没有的一方私自将孩子带走,另一方不知道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 1、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将孩子带走的,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2、没有一方带走孩子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根据司法实践,其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因此,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的话,如果情节严重,法院会中止其探望权。
离婚后一方私自带走孩子时,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有抚养权一方因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而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无抚养权一方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离婚时一方作为不直接抚养方私自带走孩子的,那么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孩子,法院判决后,如果不直接抚养方仍不归还的,直接抚养方可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对不直接抚养方进行强制执行,即强制其返还孩子。如果带走孩子的是直接抚养方,其不让不直接抚养方探视孩子的,不直接抚养方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直接抚养方履行协助义务。法院判决后,如果直接抚养方不执行判决的,不直接抚养方可申请法院对对方进行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