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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儿患重度精神病不可以将财产全部留给儿子,应当给女儿保留一部分。 2、法律,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
1、女儿患重度精神病遗嘱人能将财产留给儿子。 2、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但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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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当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可以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应根据遗嘱生效时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两份遗嘱都有效,我们要理解你的父亲的真实意图。首先,他希望把房子交给你所有,所谓父业子承;第二,如果现在就给了你,又担心老伴的生活问题。因为,他做了两全其美的一招。把所有权给你,把使用权现在给老伴,因为他知道,老伴大概也是来日无多。在这样的情况下,这装房子所有权中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已经被你父亲从所有权中剥离出来,这些权利在他老伴在世期间,一直由她行使。在她去世后,你就拥有的完整的所有权,这种遗嘱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有效的。现在你去办理过户登记,应当是允许的,但是你不能马上对这幢房子行使上面说的三项权利。
父亲已去世,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出嫁的女儿能分遗产。遗产继承在没有遗嘱或其他的情况下为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在你父亲去世的时候遗产应该由你母亲,你,你兄弟来共同继承,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需特殊照顾或尽主要抚养(或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所以说,在一开始继承的时候,你就应当继承你父亲财产。 当然,你母亲的财产可以遗嘱指定一个或数个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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