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生态,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农产品产地周...
县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农产品生产者进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监督其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推进农业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其予以销毁。
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识应当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农产品的包装、标识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内容应当准确、清晰。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农业投入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未对经营者从业资格进行审查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发现经营者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而未报告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585人已浏览
3,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