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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提倡优生、优育。...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对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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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为在本地居住的育龄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定期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及其他生殖保健服务,指导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妊娠的妇女落实补救措施,并定期向已婚育龄妇女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生育、节育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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