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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牙是可以医保报销的。拔智齿也是可以使用医保报销的,一般报销的范围为:在职员工按照50%报销,退休员工75-80%报销,但是必须是医保定点的...
建议直接和院方协商赔偿,如协商不成应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起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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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医疗律师为您解答:建议您立即做尸体检验,确定死因,否则后续维权可能不好进行,虽然有医生说是补牙引起的,但这个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所以第一步是要去做尸检。二是要保存好在牙科治疗的门诊病历等证据,不要丢失。三是联系专业律师,通过您手头的材料,综合分析一下医院的责任问题,再进一步知道您协商或诉讼,因为医疗纠纷的诉讼支出是比较大的,并且时间长,专业律师介入后能够协商解决最好,避免您不必要的诉讼支出。另外,不要去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可能不利。赔偿费用问题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计算。
牙科医疗纠纷代理词可以按照以下形式写: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代理”的有关法律规定,河南尚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金不换牙科的委托,指派我担任金不换牙科的代理人。现依据本案事实和法律,提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所患慢性丙肝由被告的医疗行为造成的,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虽然适用举证责任倒致。但原告也有基本的举证义务,原告要证明两点:(1)双方存在医患关系,(2)因在被告处接受治疗有被告造成损害的事实。庭审中原告只完成了第(1)个举证义务,但第(2)个并未完成。首先,原告应提供证据证明2006年8月2日前自己没有患有丙肝,这个证据必须有原告举证,而不是被告。理由是:如果原告是在被告处输血感染丙肝,因输血前必须进行常规血液化验,原告输血前是否患有丙肝此证据理应有被告提供。但本案不能照搬,因牙齿正畸前根据口腔医学临床操作规范不需要常规血液化验,病人就诊前是否患有丙肝医生无法掌握,医疗机构无法举证,此证据必须有原告提供。其次,原告是以被告器械消毒不严、原告牙齿出血存在交叉感染起诉,从庭审调查看,被告在给原告诊疗时各方面进行了严格消毒、原告的牙齿并未出血也不可能出血。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举出反证,比如现场拍照、现场公证等证据证实器械没有消毒就给原告用,牙齿出血原告有出血记录等,这些证据应有原告提供,不能所有的举证责任全部加到医疗机构身上。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医疗机构将无法生存,将会全部关门,病人无处看病,也违背了证据规则的立法本意。因此说,原告应有基本的举证义务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庭审中,被告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医疗事故索赔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1、索赔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如:个人身份证、病历本,就诊资料、住院资料等 3、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机关审查 争议处理机关按条例规定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为: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限,是否进入素所那个程序或调解结案等。 三、受理通知通知 争议处理机关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材料移交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医学会鉴定 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市卫生局对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 六、双方调解 经鉴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签署调解委托书,按自愿原则和条例规定,就赔偿进行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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