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分配方式为:均等继承。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9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