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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给了配偶和子女,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其他法定继承人就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
设立遗嘱是立遗嘱人的自有权利,只要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就能够设立遗嘱。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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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应当对自己个人合法所有财产作出处分。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因此,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属于对方所有的那部分是无效的。
无效。夫妻两个人的财产可能因为婚姻关系而混同在一起,但双方立遗嘱处分各自财产的权利却是独立的,夫妻一方无权代另一方确立遗嘱。被继承人客观上已经去世,法院无法直接核实遗嘱是否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能依赖于法律对遗嘱严格的形式要求来确保遗嘱真实。遗嘱是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订立遗嘱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错误观念或者形式瑕疵影响遗嘱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一般按照遗嘱继承。当遗嘱继承时候,发现自己的合法财产被他人处分了,那么这份遗嘱是否有效?一方死亡,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就上述问题,ask.com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案例:小明和小红两人均是再婚,然后两人婚后共同买了A处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明名下。然后小明去世了,小明的前妻生的小小明持小明的遗嘱将小红起诉到法院,要求小红按照他手上那份遗嘱单独继承房屋。小明留下的遗嘱内容是,他名下的A处房产全部归小小明所有。而小红认为小明手上那份的遗嘱处分了她的财产份额,那么她怎么处理? 小红和小明两人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子,虽然房屋登记在小明名下,但是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那么这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死亡,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小红和小明婚后购买的房屋,在小明留下遗嘱后,应该将小红的房屋份额分出来。 二、小明留下的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为无效。 所以,小明留下的遗嘱应当认定为无效的。 三、小小明和小红的遗产纠纷,如何处理? 小红和小明婚后共同购买的A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小明和小红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A处房产的一半份额应当属于小红所有,小明无权处分。因为小明无权处分属于小红的一半房屋份额,所以小明遗嘱的这部分,应当认定无效。最后,小小明只能够根据小明遗嘱继承A处房产的一半份额,不能够完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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