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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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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A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二)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本办法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四)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五)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六)超过期限或未向A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A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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