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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贪污受贿赃款去向的举证证明上,一定条件下公诉指控方有举证责任,在一定条件下被善人也应有举证义务. 2、举证是责任和举证义务的转换,根据...
1、在贪污受贿赃款去向的举证证明上,一定条件下公诉指控方有举证责任,在一定条件下被善人也应有举证义务. 2、举证是责任和举证义务的转换,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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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修正案对贪污的主体范围有了新的规定很明确的用条文的形式规定了范围不再仅仅是公职人员的事情了最直接的你可以到检察院下设的反贪污贿赂局举报可以亲自去也可以以举报信的形式不管书名或是不署名的都没有关系但是一般来说署名的相对比较重视也可以到信访局,纪检委一般受理的都是党员、公职人员和国企事业行政单位性质的。当然任何途径的前提是事实的存在否则你有可能被安上诬陷罪而遭牢狱之灾
1、在贪污受贿赃款去向的举证证明上,一定条件下公诉指控方有举证责任,在一定条件下被善人也应有举证义务. 2、举证是责任和举证义务的转换,根据提出主张者而确定.民事案件举证责任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原告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于贪污行为,可以直接向检察院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纪委举报。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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