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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
需要,印花税(资金账簿)是一次性税收,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税率0.05%。增加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增加,只就增加部分计税。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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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其资金账簿印花税适用以下政策: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文件中的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文件中的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交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印花税(资金账簿)是一次性税收,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税率0.05%。增加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增加,只就增加部分计税。
企业追加注册资本不需要交税。 追加注册资本只是商事行为,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增加注册资本是一种投资行为,并没有所得发生,所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有一种情况是,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价值,那么,可能产生营业外收入,会计上产生一种收入,但是,税法上这时候并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所以投资企业也不需要交税。你说的增加注册资本,应该是说的企业本身,而不是企业的投资方,所以,肯定不会产生所得税纳税义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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