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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拒绝生二胎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2021-12-02
对此,我还是觉得你应该和妻子商量,做好她的思想工作,夫妻在一起也不容易,你应该认真考虑,不要轻易提出离婚。关于您的咨询,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是否因生育发生纠纷而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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