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1、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成立; 2、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
(一)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 1、自愿原则,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合同; 2、平等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3、诚信原则,合同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与赠与的类型相适应,赠与合同可分为: (一)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现实赠与,又称即时赠与,是指在合同成立之时赠与人就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现实赠与的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同时实施的,因而可用口头形式。非现实赠与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非现实赠与合同的订立与赠与人的履行行为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这是根据赠与人赠与的目的是否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划分的,如果赠与人对受赠人在道德上有扶助的义务,如养子女因生父母生活比较困难而约定赠与一定财物的合同,即为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并不以履行道德义务为目的的赠与合同。区分这两种赠与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二者的效力不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效力较强,即使非书面的非现实赠与,赠与人也不得任意撤销应负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非书面的非现实赠与,若是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人于标的物交付前或登记之前,可以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如果法律规定所有权的变动必须进行登记,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将赠与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