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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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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
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务重组日也称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例6-1](1)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1年5月1日。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经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价值900万元的产成品抵债。甲企业于2001年5月20日将产成品运抵乙企业并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在此项债务重组交易中,2001年5月20日即为重组日。如果甲企业是分批将产成品运往乙企业,最后一批运抵的日期为2001年5月30日,且在这一天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则重组日应为Z001年5月30日。(2)沿用(1)的资料。如果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一项工程总造价为900万元的在建工程偿债,但要求甲企业继续按计划完成在建工程,那么债务重组日应为该项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且办理有关债务清偿手续的当日。(3)沿用(1)的资料。如果乙企业同意甲企业将所欠债务转为资本,甲企业于2001年5月25日办妥增资批准手续并向乙企业出具出资证明,则2001年5月25日即为债务重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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