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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忘了续展被抢注的处理办法可以依据《商标法》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
商标忘了续展被抢注的处理办法: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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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到期未续展肯定是会容易的被别人抢注的;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为10年,而且在期满前12个月内可以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如果在这期间没有办理续展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也就是说有一年半的续展时间;在这期间必须要尽快的续展。
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十年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按照《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商标主管部门就可以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1、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 2、若商标已经注册完成,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被抢注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 3、走司法途径,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就抢注行为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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