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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有法定抚养、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不因为任何情形和理由而改变。 2、《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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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一、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仍然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不可以拒绝赡养。虽然父母未对子女尽抚养责任,存在着过错,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理由。 二、《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有法定抚养、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不因为任何情形和理由而改变。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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