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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在省内都是通用的。医疗保险卡内的钱用于购买药品的时候,直接从医疗保险卡内扣除钱,如果卡内的钱足够的话,就不需要用别的现金支付。生病住院...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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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进一步搞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病假工资支付办法的意见》一、关于改革职工医疗保险办法1、医药费与职工个人利益挂钩,上要封顶,下要保底,不搞一刀切。职工门诊看病药费和住院费一般掌握个人负担10%。企业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上下浮动5%,由企业自行研究确定。2、职工住院原则上要负担一定数额的住院床位费,但负担数额最 一、关于改革职工医疗保险办法 1、医药费与职工个人利益挂钩,上要封顶,下要保底,不搞一刀切。职工门诊看病药费和住院费一般掌握个人负担10%。企业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上下浮动5%,由企业自行研究确定。 2、职工住院原则上要负担一定数额的住院床位费,但负担数额最高不超过住院床位费的5%。 门诊药费和住院药费、住院床位费,原则上全年个人负担以30元为限,具体数额标准,由企业根据情况自定,但一年内个人负担超过本人年标准工资5%时,超过部分予以报销。 3、退离休、退职职工和独生子女的医疗费报销也应适当与个人挂钩,具体标准由企业研究确定。 二、关于改革在职职工病假工资支付办法 1、企业职工休长、短期病假,可规定最低保证数,原则上职工标准工资低于36元的按36元发给。 2、根据山东省劳动局(89)鲁劳险字第085号文件“关于企业职工病假待遇问题的通知”精神,实行累计计算病假时间的办法。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休假天数,从休病假时起,在一年内的任何时间累计不超过18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企业按工龄长短分别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0~95%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从超过之日起,改发本人标准工资60~80%疾病救济费。 3、对获得全国或省市劳模、先进生产者称号的病休职工,短期病休期间工资照发;长期病休期间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5%。 4、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职工(包括建国前享受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不分病假期长短,停止医疗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三、劳动合同制职工在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青政发[17]156号文件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支付办法按本规定执行。 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医务劳动鉴定管理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对长病休职工、因工负伤职工定期检查,严格鉴定,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山东省职工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都山东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内。具体的范围将有社保局和财政厅进一步确定。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个情况不在山东省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软件。登录账号后,点击我的页面。再点击添加家庭成员。勾选使用身份证添加。阅读相关告知书。输入家人信息,添加账户即可。省直参保职工近亲属在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的,可通过安装在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结算收费窗口的个人账户刷卡专用POS机具,直接刷卡支付其近亲属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省直参保职工近亲属在非省直医保协议定点医院住院的,可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通过银行支取、转账方式支付其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费用。具体步骤如下: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省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填写《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参保人持身份证(代办人持双方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支取单》,到社会保障卡所属银行办理个人账户金支取手续,转账至其社保卡金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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