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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结算时应该注意什么?

2021-11-26
无论是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的工程,还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检查编制结算数据基础的任何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数据为依据。所以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数据都要逐一核对,力求数据完整,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应注意以下两点:(1)注意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细目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应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2)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核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应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第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容忽视。一般情况下,项目的定额单价是有具体规定的,只要参考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就可以直接应用。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第四,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理合理的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应用,应根据费用的发生进行审核。

相关法规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二)工程量计算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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