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再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对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法院如果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获得新的、生效的仲裁裁决或者判决书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不执行仲裁裁决错误,当事人可在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根据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