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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
根据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视其孩次和 情节轻重,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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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不少夫妻已经举办了婚宴形式,但却因为一系列原因两人并未领证。但是,这样的做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举办婚宴没有领证法律是不会承认的,并且男方只有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登记处才会给你们办理结婚证。 2、然后,当你们没有领证生了小孩之后,第一步就要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然后你只需要拿着小孩的出生证明、伴侣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落户申请书(这些材料必须要各复印一张),接着提交给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工作人员就大功告成了。 3、最后,不管怎样,既然你们已经有了两人爱情的结晶,都要想尽办法给小孩子上户口。因为如果小孩没有户口,上学、缴纳医保、生病住院等等这些都会相当棘手。
没有拿结婚证的,如你们父母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的,认定为事实婚姻,该婚姻关系成立;至于孩子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而改变;如果父母离婚了的话,离婚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需先领取结婚证后才可以离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如果一方生病的话,对方没有法定义务支付医药费。
根据您提供的现有信息,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处罚标准: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2倍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5倍的社会抚养费。因此计生委的处罚是有依据的,由于准生证需要双方结婚证,而根据您的陈述孩子的父母并没有结婚,因此所办理的准生证是无效的。这种情况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同时可以要求孩子父亲履行扶养义务。办理户口和准生证时,应按非婚生子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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