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官司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的问题: 1、提供担保。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4、申请的法院。 5、不动产的保全。 6...
离婚官司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提供担保;预防财产损失;保全限于争议财产;申请的法院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不动产的保全;法院裁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离婚财产保全问题: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要提供担保才能确保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相应的担保就可以了。
财产保全的作用 债的保全,主要运用与保全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减少导致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债的保全属于法律制度。如果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债权人可以向法院发起请求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权利。
申请财产保全的步骤如下:1、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3、案件尚未审结,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按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