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不发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自动离职的。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
例如:1、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辞职,虽然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她的行为并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无权追责; 2、如果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企业想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解除合同,必须征得员工的同意。如果他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可想而知,合同期内的情况自然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说企业不想辞退员工,可以随便找借口把员工辞退。企业无故解雇员工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解雇无效;员工不想继续在企业工作的,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企业也应当支付员工违约金。
公司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辞退员工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否则就是违法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能随便克扣员工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 降低基本工资是属于劳动合同的更变,双方需要商讨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肆意更改。 二、加班薪酬不能随意下降 对职工来说,加班费的多少与薪酬基数有关。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决定加班薪酬基数。 1、假如劳动合同对加班薪酬基数已作出清晰约好的,应按照两边的约好核算加班薪酬。 2、假如劳动合同清晰约好薪酬数额,但没有约好加班薪酬基数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好的薪酬作为加班薪酬基数。假如劳动合同上薪酬项目分为“基本薪酬”、“岗位薪酬”、“职务薪酬”等,应当以各个薪酬项目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而不能以其间单独一项作为核算基数。 3、假如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没有清晰,或许约好不清晰,引起劳动争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则,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从头洽谈;洽谈不成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经过团体洽谈确定,洽谈成果应签定团体合同或薪酬洽谈协议。 4、假如团体合同(薪酬洽谈协议)、劳动合同均没有约好薪酬数额以及加班薪酬基数的,应当以劳动者自己实际薪酬收入作为加班薪酬基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3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