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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分为财产与人身损害赔偿,财产赔偿原则上以直接损失为主,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需指出的是赔偿义务人除了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该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费用,即因就易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赔偿的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护理费以及住宿费。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包括以下主体: 一、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为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 二、如果车辆的驾驶人与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时,存在以下情况的,车辆所有人也是赔偿主体: (一)雇佣司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 (二)借用、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且车辆所有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 (三)肇事司机是在执行单位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三、如果是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的,则被挂靠人也是赔偿主体。 四、如果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则转让也是赔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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