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事案件立案受理后,法院向起诉人发出支付通知书,通知他7日内向指定银行支付,不支付诉讼费,法院可以不受理或自动撤回诉讼,因此,诉讼费的支付非...
一般情况下,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是反诉案件的,应当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是反诉案件的,应当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法院安排确定开庭时间,一般一周内得到开庭通知,约一个月左右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一个星期后分到法官后一个月后就可以开庭了。交了诉讼费,就意味着已经立案;2、从立案到开庭,中间一两个月的时间是正常的,甚至更长都有可能,因为中间要经过立案、组成合议庭、发传票、被告答辩和举证等程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2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1,3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