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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公安机关的行为。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满后,应当终止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是指撤销案件或者终止对嫌疑人的调...
取保候审不是说你无罪了,这是对嫌疑人变更的措施,防止超限羁押(怕超37天)超限就要改成逮捕了,过去有收容,时间是无止境,现在叫逮捕,区别就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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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撤案,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1、是否可以撤案,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决定。 2、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3、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终止刑事诉讼活动。因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也应当一并解除,不承担人格法律后果。《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条例》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调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1)无犯罪事实的;(2)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3)犯罪已经过了起诉期限;(4)经特赦免除刑罚;(5)嫌疑人死亡;(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经调查,发现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由立案调查的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的部分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终止有关嫌疑人的调查,继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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