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财税60号文件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根据财税60号文件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财税60号文件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清算期按照清算所得缴纳所得税的。剩余资金不等于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是指通过清算后,在清算期增加的所得(包括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所得)。 按照你上述提供的数据,好像是不存在清算所得的,所以可以直接把钱分给股东。
剩余财产的分配是指对:业剩余财产的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等,照顾各利益。清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投资各方出资:例分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优先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如为国有企业,其剩余财产要上交财政。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如为实物财产的分配,其价值有差额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如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合同又规定折旧完的同定资产归中方投资者所有的,则外方不再加该部分财产的分配,仅在中方投资者之间分配。[1]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430人已浏览
2,152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