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两人以上由于过失行为,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而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相关法律知识: 共同犯罪中的胁从...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因过失原因造成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且法律有规定的,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有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的规定,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即两人以上由于过失行为,造成同一危害结果的,不以共同犯罪定罪处罚。因为在过失犯罪的场合,行为人在主观上既不希望,也不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当然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也就不属于共同犯罪。两人以上由于过失行为,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而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共同犯罪?这个问题在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存有颇多争议,其中最为核心的一点便在于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共同犯罪?它是否为一种独立而实在的犯罪形态?对此学者之间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肯定说认为过失犯罪成立共同犯罪,比如特拉伊宁便明确指出,在所有的人的行为都是过失实施的情况下,就发生过失的共同犯罪的问题。而且意大利现行的“罗科法典”便以其第113条明确规定:“在过失犯罪中,当危害结果是由数人的合作造成时,对每人均处以该犯罪规定的刑罚。” 不过,从世界范围来看,尽管有众多学者趋于接受共同过失犯罪肯定说,但否认共同过失犯罪之存在目前仍然是一种传统而通行的观点。在中国,早在民国初年的中也曾规定:“于过失罪,有共同过失者,以共犯论。”但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刑事立法是不承认过失共同犯罪,至少是不把它纳入共同犯罪之范畴的,刑法理论界也普遍坚持这一观点。而刑事司法则立足于现有的刑事立法及刑法理论,将共同过失犯罪只视为过失犯罪的一种特殊情况,而不当作一种独立的犯罪形态。究其原因,乃是认为承认共同过失犯罪,就必然背离刑法中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理论,有走上“客观归罪”道路之嫌疑。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从这一点看,我国刑法认为:过失犯罪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由于对共同犯罪的共同性的本质的理解不同,刑法理论界对“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得出了肯定与否定两种结论,同时,亦有学者主张限定的肯定说。 肯定说一般为行为共同说与目的行为论者的学者所主张。行为共同说是主观主义的共犯理论。该学说认为犯罪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表现,而共同犯罪的“共同”正是共同恶性的体现,而共同犯罪的行为不过是实现共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东西。因此,共同实行犯只要主观上有自然行为之共同意思,客观上具有共同行为就足以构成。因此,过失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共同过失犯罪是成立的。而目的行为论者将过失行为理解为一种不注意的目的行为,也是一种意思行为,当然可能构成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犯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