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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商业行为导致的违约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行政性罚款和滞纳金等才不能扣除 希望能帮到您...
以下是对你的问题,在境外支付合同违约金不纳税是真的吗的回答: 向境外支付违约金是需要缴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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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调税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不能由会计本人随便调整避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经营性罚款,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比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此类罚款是可以扣除的,无需在企业所得税前调增。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支付的合同违约金,应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负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同时,如该非居民企业系缔约国一方居民,则还要考虑两国税收协定中“其他所得”条款的规定。 近来,中国居民企业以合同违约为由向境外支付违约金的案例大量增多。原因之一是某些中国居民企业利用某些协定中“其他所得”条款中中国作为来源国无征税权之规定,虚构违约金支付行为,将财产转移到境外,以逃避应有纳税义务。原因之二是避重就轻,即使该违约金按10%的扣缴预提所得税,但逃避了居民企业的25%的企业所得税,还是有利可图的。因此,应根据相关事实全面审查支付违约金行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特别是审查该合同对该居民企业的究竟有无经济意义以及在签订合同同时企业是否具有履行该合同的能力。
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1.3万元和2万元之间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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