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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关于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规定有三条,依次是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
一、诉讼费案标的额或案件来收取,撤诉的话诉讼费退一半。,二、律师费的收取及能否退费根据委托合同来确定。三、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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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变的,除了应当明确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无论上诉人是一审中的胜诉方还是败诉方,上诉案件的受理费均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他诉讼费用,一般由要求进行该项诉讼行为的人负担。例如,鉴定费以及鉴定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要求进行鉴定的当事人负担。 在涉及到财产的诉讼中,一般是按照涉案的财产来收取案件受理费的,但除此之外还有可能需要缴纳其他的非,包括鉴定费、保全费等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案件当事人反诉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败诉,可能要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
1、行政诉讼的诉讼费根据行政诉讼的案由不同,所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同。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误工费等多种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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